13号避难所

标题: where112永久禁言 [打印本页]

作者: novarain    时间: 2012-8-21 09:34
标题: where112永久禁言
2012-08-21
where112於本週內違反FNV區版規第5條數次,經警告後發帖違反避难所法典第二類第3條:
第二类 论坛秩序
第3条 不得以任何形式污蔑和诋毁论坛和网站及论坛和网站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发布图片,文字,动态流媒体,短信留言等行为。
依第四類第3條罰則,永久禁言。

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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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吸血鬼王    时间: 2012-8-21 10:19
我觉得应该永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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