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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j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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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老太不说扶了,连120都不能打,5M内切勿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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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8-19 13:19: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xcar.com.cn/bbs/viewthread.php?tid=15290322


助人为乐 反被讹10万 法院乱判葫芦案 何处伸冤?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向我下发了判决书,判我赔偿一名
跨护栏横过马路摔倒的老太太108606元,而我当时停车只是为了帮她拨打120叫
救护车。
    事情是这样的。都两年多了。
    2009年10月21日,我行驶在红桥区红旗路上,最左面的车道。这时一名白

发苍苍的老太太,横跨半个马路来到中间的护栏上,急急忙忙的伸腿就要跨越
!不想动作太麻利,被护栏绊了一下,落地两步就咕咚摔倒在地!就在我的眼
前,看着就疼!我直接停下车,过去搀扶,发现已经不能扶起来了,碰哪都“
哎呦哎呦”的叫。没多想直接拨打120,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太的手腕包扎
上。
    就在这时候,老太太拿起电话的一句话让我从头凉到脚:“我在马路上让

车给撞啦~~~”
    过来围观的路人有看到了过程的,劝我“赶快走吧,不然讹上你啦。”但

是已经不能走了,后面围的人越来越多,走了就真成肇事逃逸了。赶快打了110
报警,西站大队直接把车弄到了事故车停车场,任我怎么解释也说要“了解完
情况再说”。
    后来老太太的女儿赶到现场,直接告诉我“拿八万了事,不给就找人弄你

”。后来交警告诉我,老太太是膝盖骨折。在后来的处理过程中,老太太家属
也多次到交通队闹事,还差点把老太太连担架一起放在交通队里。可能本着“
河蟹社会”的原则吧,案子迟迟未判。而交警也告诉我“想提车,那就做鉴定
,鉴定费3000”。没法和这种无赖家属讲理,只得先垫付3000做了鉴定,而鉴
定结果也证明了我的清白。
    被迫又交了两万押金,才顺利取车,气愤而又无奈。只能先忙手
头工作,
等着交通队判决了。

    事故图是我自己画的,蓝色是我的车,红色是老太太过马路的路线和最后倒地的位置。
















判决书全文从这里看吧:

http://www.xcar.com.cn/bbs/viewthread.php?tid=15299422




沙发
发表于 2011-8-19 13:21:35 | 只看该作者
谁助人为乐谁煞笔
不解释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1-8-19 13:22:46 | 只看该作者

    再后来,强悍的老太太居然去法院起诉我,看来下定了决心找我要钱。按
捺住心中的愤怒,出庭,一五一十的讲情况讲给法官听,出具相关证据。法官
认真听取了我的陈述,并多次打断了王老太太及其家属的无理取闹。这时心里
松了口气,以为终于有个公道了。
    直到收到判决书,判我赔偿老太太将近11万元。判决书的内容,雷到了极
点。我摘录两句,您细细品味:
    “被告(我)发现原告时只有4、5米远,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

然发现被告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影响”
     乖乖,您在马路中间,机动车道上。我开车正常走过,这样受惊吓都能算

数吗?
    然后在赔偿问题上,先引用了交通法关于“机动车无过错方承担不超过10%
”,然后说“原告跨越中心护栏属于违法行为,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然
后判我“承担40%的责任”。再然后,法官的计算显示“原告的损失范围为
110840元”,而最后判我赔偿的金额,在复杂的计算后变成了“108606元”。
看来这40%还是很大的一笔钱啊。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1-8-19 13:23:52 | 只看该作者
    总的来说,关于这件事情,我主要质疑一下几点:
1、老太太横过马路,在护栏中间收到“惊吓”,这损失是否也要算在我头上?

如果是这样,光是站在护栏那里一天,因过往车辆“惊吓”带来的赔偿就非常
可观啊。
2、将近11万中,有8万多是“8级伤残”的赔偿金。而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也显

示“医生建议手术治疗,但患者拒绝治疗,入院5天就坚持出院。”骨折5天就
出院,还在医生已经讲了“不手术会有致残的危险的情况下”。那么应该由谁
来买单呢?
3、在8车道的主干道上跨越护栏,不但是违法行为,而且是对自己、对他人生

命安全的不尊重,这要算在谁的头上呢?
4、证据确凿,红桥法院居然能这样判决?用“假设”、奇怪的责任判定、奇怪

的赔偿计算来作为权威,这是在同情弱者吗?在这里,究竟谁才是真正的弱者
呢?


目前,我已经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8月22日会开庭,希望高人能给我支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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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见图的可以点原帖链接
5#
发表于 2011-8-19 13:26:37 | 只看该作者
这种SB老太死绝了地球就和平了
6#
发表于 2011-8-19 13:32:19 | 只看该作者
hjmz 吃上官司了~?
7#
发表于 2011-8-19 13:34:06 | 只看该作者
要反诉下告她诬告敲诈勒索
8#
发表于 2011-8-19 13:34:12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4楼松永甄于2011-08-19 13:26发表的  :
这种SB老太死绝了地球就和平了
他的後代,後代的後代,还有後代的後代的後代等等…
9#
发表于 2011-8-19 13:38:43 | 只看该作者
开车一定要躲着老人
有一次我在小区里倒车,车的两侧有足够的空间过人,有个老太太就因为我没有停车让她先走,想要扒在我车玻璃上跟我理论,我光顾看后面了,没注意到,前轮差点就压到老太太的脚,还好当时有个热心的街坊把老太太拽开了,现在想想就后怕啊
10#
 楼主| 发表于 2011-8-19 13:46:27 | 只看该作者

回 5楼(kissikiss) 的帖子

坚决 公车,地铁,11路
11#
发表于 2011-8-19 14:01:03 | 只看该作者

Re:回 5楼(kissikiss) 的帖子

引用第9楼hjmz于2011-08-19 13:46发表的 回 5楼(kissikiss) 的帖子 :
坚决 公车,地铁,11路

公交车和地铁也是很危险的啊~!南京彭宇案不就是和公交车有关吗~?
12#
发表于 2011-8-19 14:20:07 | 只看该作者
以后车上装监控吧,撞门监视车头车尾的
13#
发表于 2011-8-19 15:35:48 | 只看该作者
这老婆子家里有人在法院吧。。。
头像被屏蔽
14#
发表于 2011-8-19 15:41:03 | 只看该作者
伸冤?别闹了。

唯一的出路只有硬拼。找路子给交警队给法院砸钱。
拼谁的关系硬,谁砸的钱的多,成王败寇。

施主身陷劫数,因此心智浑浑噩噩,须知从古至今,法律都不是用来维护正义的。
15#
发表于 2011-8-19 15:50:18 | 只看该作者
买个高清的行车记录仪还是很有必要的!
另外我听说一人的车在小区楼下停车位停着,人在楼上。一辆三轮车撞到停着的车上司机死了。停车的车主要被以“无过失责任”进行赔偿。
16#
发表于 2011-8-19 15:53:29 | 只看该作者
曾经在家门口,上班时从小区门口右转,需要看左边的车辆,然后有个老头从自行车道逆行到我车前方,当时一脚急刹车,老头自行车从我车前经过,走了大约3,4米之后老头突然停下自行车冲向我,一边喊着“今天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当时我还没反应过来,老头就已经冲过来拉车门了,幸亏旁边有个老太太把他给拽开了,当时都想冲出去开打
17#
发表于 2011-8-19 16:01:20 | 只看该作者
天朝这些老年人- -挤公交的时候那架势比民工还民工~以前我觉得老人们还是尊重下~但是最近看来- -他们不值得我向以前那么尊敬。
18#
发表于 2011-8-19 16:27:41 | 只看该作者
车震天等有车人士也赶紧装监视器吧,搞不好哪天真要用上
19#
发表于 2011-8-19 16:30:09 | 只看该作者
老太身披17级荆棘光环 生人勿近
20#
发表于 2011-8-19 16:33:55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人就是京城人所谓的“傻逼老不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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