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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楼哔哔小牛于2010-06-23 08:37发表的 : 他们每一个捏架贴都被向日葵扣了100分,这就有点太猛了吧。
引用第1楼wywzxxz于2010-06-23 07:56发表的 : 第一类 论坛安全 第1条 作者对发表信息的行为和发表的内容负全部法律责任,不得违反我国任何的法律和法规。 (仅沾边) 这个也沾边?那我不是该吃牢饭了?开玩笑吧 第2条 不得发表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涉嫌泄漏国家机密、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论。(沾边) 同上 第6条 不得宣扬极端民族主义,不得使用冒犯民族和种族的语言,不得提倡对任何民族和种族进行清洗。 (仅沾边,据说极右=极左) 极端民族主义?恐怕我最多也只提过不应该忘记日本人的罪行吧?这叫极端?要受害人给施暴者歌功颂德才算不极端?我看还是二元论太过盛行,凡事脑补,所以只要一提洋人不是的家伙一律打成屠美灭日的愤青。 第7条 禁止张贴、转帖和传播任何具有污蔑、诽谤、诋毁、污秽、黄色、辱骂性质的言语和图片。(仅沾边) 如果有,那么也是某人首先脱了裤子开喷的。 第11条 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发表包括但不限于地域争端,或容易引起地域争端的内容。 (沾边,这是民族争端?阶级争端?呐某绿就不清楚了- -) 这个真没有 证据呀,不能空口白牙的。 -------------------------------------------------------------------------------- 第二类 论坛秩序 第2条 不得骚扰伤害他人,不得在帖子中语气明显不当,引起对骂。 (略坐实) 貌似某人先开始的吧,那几篇帖子可是同属于一个阶段性战役,不能分开看的。只要看看时间先后就知道了。话说我事先截了图的,这叫有备无患。 第4条 不得口出脏字(即使没有针对某人)造成不良影响,不得因言语中带有挑逗和涉及性方面的言语给他人造成严重困扰。(坐实) 我承认,但某人也一样,而且还快我一步。 -------------------------------------------------------------------------------- 第四类 违规处罚 第1条 凡违反以上规定中第一类第1、2、8、11条,第二类第1、2、4、5、6条,管理员一经发现将对初次违规的用户进行一次警告,第二次则作禁言3天处理,超过三次(含三次)者,将封闭用户帐号。 第2条 凡违反以上规定中第一类第3、4、5、6、9条,第二类第7条,管理员一经发现将对初次违规的用户进行禁言3天处理,超过二次(含二次)者,将封闭用户帐号。 第3条 凡违反以上规定中第一类第7、10条,第二类第3、8条,管理员一经发现将直接封闭违规的用户帐号。 第4条 管理人员进行警告和禁言处分的时候应使用标准格式,例如:你因违反论坛版规第二类第2条“不得骚扰伤害他人,不得在帖子中语气明显不当,引起对骂。”受到警告处分。 第5条 如果被警告者在接到警告后30天内没有违反版规行为,则警告处分自动撤销。如果被禁言者在禁言处分后30天内没有违反版规行为,则禁言处分自动降级为警告状态。 第6条 如无特别指出,以上规定对所有版块皆有效。 说明 1.管理层拥有论坛版规的最高解释权,由各位管理员灵活掌握,并可以通过实际情况随时修改和补充,也欢迎坛友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在站务论坛或者管理员留言中进行举报。 2.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管理员拥有进行修改,移动,合并,删除帖子,锁帖,对当事人进行劝说、警告,直至申请封闭当事人账号的权利。 关于“警告”的补充(即扣分规定) 纯粹的口头警告升级为扣分处罚。现在开放管理人员(游骑兵、议员、议长)的扣分权限,最多扣除100个瓶盖。执行避难所法典中需要对违规者进行警告时可以根据情节对其进行扣分。 发布政治内容一律扣除100个瓶盖 发布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一律扣除100个瓶盖 其他违规内容视情节由管理员把握扣分数量。 违反第三类规定扣除10到50个瓶盖,情节特别严重者适当增加。
引用第16楼mutatedtoe于2010-06-24 02:30发表的 回 15楼(紫夜) 的帖子 : 要是这个都算沾边的话 袁老师应该已经进去了
引用第9楼amon于2010-06-23 16:45发表的 : 现在投诉的重点不在谁对谁错,是在斑竹对双方警告后仍旧违规人参公鸡司机,请各位注意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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