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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被永封的家伙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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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9-23 13:5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竟然蚊子把这个帖子移到了这里,那就让吾来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

当你提到所谓的“你看到了碎梦咖啡厅,你可以在这里发表和辐射无关的广泛内容”的“广泛内容”,吾就很肯定你不但没有看咖啡厅里置顶的“咖啡厅新版规!20100305版”这个帖子,而且又开始自己来认为哪些版块应该发什么东西了,并且还是在没有把法典看完就跑来咖啡厅发帖,还是你在选择性的无视~?

关于第二个问题,很可惜你猜错了,你的“bootsxue ”的号被永久禁言不是违反了避难所法典第二类 论坛秩序——第3条,而是违反了避难所法典第二类 论坛秩序——第8条,并且吾早在2011年8月8号就已经在避难所物业办公室的公告版公示了(地址:http://www.bn13.com/bbs/read.php?tid=91394),还是你又在选择性的的无视~?

悲剧的是你到现在竟然完全不知道你为什么被永久禁言~!原因是你曾在“游戏综合讨论区”被松永甄禁言数天,能发言后你到咖啡厅发了一个讨说法的帖子(当然,你说不是讨说法是所谓的问一下“ 一般会员会由于什么原因被封IP?!”,不过由于你提到了关于松永甄禁言你的事情,管理层就认为你是来讨说法的),吾在那个帖子里数次告诉你并且问你是否要到“投诉举报中心”去发帖(吾已经给了你不会被禁言的机会),你要么答非所问要么就是转移话题,所以吾依照避难所法典第二类 论坛秩序——第8条把你“bootsxue ”的号永久禁言,所以不存在着什么“随便封IP”~!

还有就是,吾不知道什么叫“态度问题”。因为吾从来就没有恶语相向或做出什么人身攻击的行为。另外吾想提醒一下,管理员不是什么公务员,管理员不会从任何会员身上获取什么利益(这和用纳税人的钱给公务员发工资不一样),所以管理员不需要有什么“去讨好会员”(当然也不会对会员恶语相向)的态度(当然,要是有会员认为自己受到了攻击,请到“投诉举报中心”去发帖。而出现对管理员处理不服的问题,请参照避难所法典第二类 论坛秩序——第8条进行申诉)~!

顺便说一下关于会员要是有关于论坛本身各项事务的咨询问题,请到“避难所物业办公室”咨询~!

最后,LZ你应该要去感谢蚊子(吸血鬼王)把你的帖子移到了“投诉举报中心”,要不然吾一定会再次以避难所法典第二类 论坛秩序——第8条把你“靴子”的号永久禁言,因为你违反法典了~!
沙发
发表于 2011-9-23 17: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1楼靴子于2011-09-23 16:07发表的 :
   

恐怕是你选择性无视我了,我说过我不是去“讨说法”,而是指出这种做法非常不怎么样
说实话,一个账号,封了就封了,但是随便禁言算什么情况?
所谓“态度问题”,指的不是说话的态度,是处理事情是否负责
.......

既然你不是去讨说法,那你是去干嘛~?吾已经问过你数次,你不是答非所问就是转移话题,而且根据你提出你被松永甄禁言,管理层就认为你是在讨说法~!

随便禁言~?吾已经指出了你违反了避难所法典第二类 论坛秩序——第8条(而不是你乱猜的第3条),并予以公告,何来的“随便禁言”~?

要是处理事情不负责,吾现在根本就不会来这里跟你对话~!

对于你为什么发图片,吾没有什么兴趣去猜~!

你从没给自己讨过说法~?那你现在是在干什么~?要是你真的认为只是个论坛,不值当,那你根本就不会再来发帖。只不过你把自己的“讨说法”披上了“自己是来说清楚的,不是讨说法的”外衣罢了~!
引用第22楼靴子于2011-09-23 16:14发表的 :
这里已经成私人后花园了——我想灭了你——然后就灭了

管理员是主角,路人是NPC(还是普通NPC)

要是真的是这样,你现在根本就没有再发言的机会,但这点又被你刻意的无视了~!
板凳
发表于 2011-9-23 18: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3楼kissikiss于2011-09-23 17:55发表的 :

要是真的是这样,你现在根本就没有发言的机会,但这点又被你刻意的无视了~!

重申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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