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号避难所
标题:
投诉意外感染恶意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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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之齿
时间:
2011-3-2 19:19
标题:
投诉意外感染恶意挑衅
http://www.bn13.com/bbs/read.php?tid=83977&page=2
虽然我几次三番表示我不会投诉人,现在我发现要坚持这原则是有点困难了(至少是对他我彻底没辙了,没完没了的还不带休息的),有的人就是把客气当福气,我也是逼不得已.不自我保护没人管你死活,这样下去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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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典
第二类 论坛秩序
第2条 不得骚扰伤害他人,不得在帖子中语气明显不当,引起对骂。
作者:
御神永远
时间:
2011-3-2 19:24
我早就无视他了。。。无视他,他反而和你要好了。。。
作者:
snowflake
时间:
2011-3-2 19:24
大宝二宝又掐起来了额╮(╯_╰)╭
作者:
龙之齿
时间:
2011-3-2 19:28
是大宝掐我才对吧?我已经很努力无视他了,那位依旧不依不饶的,黑岛以前短信说警告过他了,看来警告确实没啥效力啊,我现在要真格的了!
作者:
snowflake
时间:
2011-3-2 19:31
不水了不水了,不然铁猪头要掐我了%>_<%
作者:
木铎咖啡
时间:
2011-3-2 19:44
这也算?还不如上次的~
作者:
幸福村主任
时间:
2011-3-2 19:48
召唤沙子!!!!!!
作者:
pxyasak
时间:
2011-3-2 19:52
看热闹的路过。。顺便画个圈圈。。。
作者:
意外感染
时间:
2011-3-2 20:03
召唤黑岛,沙叔,蚊叔,以及兽兽。
反问句而已,挑衅神马的我还远未够班啊。
而且我澄清一下,甭说开车了,连自行车我都不会骑。
作者:
意外感染
时间:
2011-3-2 20:10
若是引起对骂,那您所说的每一句话在我看来都是对我的挑衅,这算么?
你在这个论坛就是骚扰伤害了我,这算么?
你发帖就是语气不当,这算么?
这些主观性认知显然构不成理由。
所以还是请黑岛大大来裁决,几个版主来陪审罢。
作者:
龙之齿
时间:
2011-3-2 20:15
不要虚,图帖子都在,领导看得懂的,不用您来释疑
你说对了一点---等领导
作者:
意外感染
时间:
2011-3-2 20:16
不过我那句话配上签名,好像有点……喜感。
作者:
ldx1202
时间:
2011-3-2 20:16
趁锁帖之前围观公开搅基
作者:
哔哔河蟹
时间:
2011-3-2 20:29
河蟹路过 春天到了 意外娘又开花了
作者:
吸血鬼王
时间:
2011-3-2 20:33
吵什么吵!
这不算挑衅!
不要哭着喊着上赶着被挑衅!
另外LZ,在BBS混,有时候真的需要学会一句话,“认真你就输了”......
好了,问题解决,锁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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